天津推出四項措施助力航運金融:對融資租賃公司相關業務給予融資總量2%獎勵
        2023-06-21 16:45:23    21世紀經濟報道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19日,天津市金融局會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財政局等單位,推出了鼓勵航運金融發展的四項政策措施和《天津市鼓勵航運金融發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旨在完善航運金融發展政策體系,發揮金融對港產城高質量融合發展的支撐作用。《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具體來看,天津市金融局推出的四項政策措施包括支持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支持航運保險業務發展、支持航運金融衍生品發展。據悉,前述政策措施是對標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中航運金融包括的船舶融資、資金結算、航運保險和航運金融衍生品等四項指標研究推出的。

        在支持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方面,對融資租賃公司為天津市航運企業提供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給予一年期以上融資總量2%的獎勵。《細則》補充道,單船融資租賃獎勵金額不超過60萬元。獎勵金額按照40%、30%、30%分三年撥付。

        目前,天津市國際航運船舶和海工平臺設備融資租賃業務規模占全國的比重超過80%。有鑒于此,針對下一步行動,天津市將通過專項獎勵,進一步鞏固船舶融資租賃優勢,引導租賃公司加強與市內優質航運企業對接,量身定制融資租賃解決方案,進一步擴大天津航運運力規模。

        在支持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方面,對天津市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結算量排名前20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按照結算業務增量萬分之二的標準給予獎勵。《細則》指出,每家機構不超過60萬元。

        近年來,天津市不斷優化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方案,在2022年,全市跨境人民幣結算量創歷史新高,全年收付總量約3420億元,跨境人民幣便利化業務同比增長72%。下一步,天津市將通過專項獎勵提升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和便利化水平,切實發揮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作用,持續支持涉外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支持航運保險業務發展方面,對天津市保險機構分別以上一年度船舶險和貨運險保費收入為基準,給予船舶險增量保費6%和貨運險增量保費3%的獎勵。《細則》還補充,每家保險機構船舶險、貨運險合計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下一步,天津市將通過專項獎勵有效降低航運保險市場運營成本壓力,優化航運保險發展環境,為航運企業和國際貿易企業提供更高的風險保障水平。

        在支持航運金融衍生品發展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航運金融衍生品,并參加天津市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創新案例評選,對獲獎的按照天津市金融政策給予獎勵。下一步,天津市將通過專項獎勵進一步調動金融機構為航運貿易企業提供金融衍生品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滿足企業個性化、差異化風險管理需求,提升航運貿易企業風險管理能力。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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