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健委: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
        2023-08-17 13:21:49    騰訊網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相關資料圖)

        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

        丙型病毒性肝炎(簡稱“丙肝”)是我國面臨的重大傳染性疾病之一,根據國家九部委《消除丙型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工作方案(2021-2030年)》(國衛辦疾控函〔2021〕492號)(簡稱“國家消除丙肝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工作方案(2023-2030年)》(京衛疾控〔2023〕26號)(簡稱“北京市消除丙肝工作方案”)要求,為有效控制我市丙肝疫情傳播風險,助力實現2030年消除丙肝公共衛生危害目標,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

        完善丙肝防治服務管理體系

        進一步完善我市丙肝防治監測、檢測、診療、隨訪服務管理體系,確定市、區丙肝治療定點醫療機構,組建由市級預防、檢驗、臨床等專業專家組成的“北京市丙肝防治專家組”,提供高質量的丙肝防治服務。

        (二)

        按期達到消除丙肝工作目標

        1.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傳染病專科醫療機構、各級疾控中心100%具備丙肝抗體和核酸檢測能力、全市臨床用血丙肝病毒核酸檢測率100%。醫療機構安全注射比例100%,注射吸毒人群干預措施覆蓋比例達到80%。

        2.到2025年,新報告抗體陽性人群核酸檢測率達到90%,新報告符合治療條件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療率達到80%,接受抗病毒治療患者臨床治愈率達到95%,專業人員接受丙肝相關內容培訓比例達90%以上,培訓合格率達95%以上。

        3.到2030年,新報告抗體陽性人群核酸檢測率達到95%,符合治療條件的慢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療率達80%以上,專業人員接受丙肝相關內容培訓比例達100%。

        4.到2025年,大眾人群丙肝防治知識知曉率較2021年提高10%,到2030年,大眾人群丙肝防治知識知曉率較2021年提高20%。

        二、工作內容

        (一)

        完善全市丙肝防治服務管理機制

        1.進一步健全丙肝檢測體系,各區疾控中心、定點治療醫療機構要具備丙肝核酸檢測能力,實驗室參加丙肝抗體和核酸檢測室間質量評價并合格,高質量提供丙肝檢測服務。

        2.市衛生健康委確定市級丙肝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在完成本單位丙肝患者的診斷、治療基礎上,承擔全市重癥、疑難病例的會診、收治,做好相關信息報送工作。各區至少確定一家醫療機構作為區級丙肝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承擔轄區內丙肝患者的診斷、門診治療和相關信息報送工作,有條件的可以開展住院治療。市衛生健康委、各區要做好市區丙肝治療定點醫療機構信息公示。

        3.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組建涵蓋預防、檢驗、臨床等專業的“北京市丙肝防治專家組”(以下簡稱“市級專家組”),市疾控中心負責丙肝防治工作領導任專家組組長。市級專家組定期召開會商研判會,根據臨床和防治工作經驗,對我市丙肝規范服務、篩查和轉診路徑、歸口管理、醫療機構丙肝診療能力評估、質量監督、疫情流行危險因素和趨勢研提專業和政策建議。

        (二)

        規范丙肝篩查、診療和隨訪服務管理

        4.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應檢盡檢”要求,對進行特殊或侵入性醫療操作的患者、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門診求詢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丙肝患者及其配偶或性伴進行丙肝抗體檢測。進一步加大檢測發現力度,探索動員40歲以上人群進行丙肝抗體檢測,鼓勵將丙肝抗體檢測納入婚前醫學檢查和健康體檢,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場所高風險人群丙肝抗體檢測。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對丙肝抗體陽性、肝功能指標異常的在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開展丙肝核酸檢測,不具備核酸檢測條件的,要及時轉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血液中心做好臨床用血丙肝篩查全覆蓋。

        5.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規范丙肝患者的轉介和治療工作,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完成既往感染者的再確診和及時救治。市區定點醫療機構明確丙肝診療工作管理部門和責任人,統籌各相關業務科室,以早診早治,科學規范治療為重點,規范院內丙型肝炎規范篩查和診療連續服務的流程,動員患者“應治盡治”,做好患者規范化抗病毒治療、隨訪和追蹤管理等工作,為丙肝患者及其家屬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詢服務,提高患者治療的依從性,開展治療前評估,確定治療方案,科學規范使用抗病毒治療藥物,監測抗病毒藥物嚴重不良反應發生率。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制定接收非定點醫療機構轉診患者的路徑。非定點醫療機構(包含不具備丙肝治療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科室做好丙肝病例轉介,并指定專人做好轉介人員的追蹤管理。

        6.各醫療機構按照“首診負責制”要求,做好新報告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及上報工作;對于既往診斷的丙肝病例,各區疾控中心會同病例報告單位和屬地社區衛生服務或鄉鎮衛生機構做好隨訪和追蹤管理,動員進行核酸檢測,確診人群轉介至定點醫療機構。各區疾控中心要對聚集性疫情、新報告急性丙肝病例和5歲以下兒童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追蹤隨訪,及時分析感染原因,采取措施有效遏制傳播風險。

        7.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聚集性丙肝疫情監測和預警,穩妥做好聚集性疫情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和宣傳引導等工作。各醫療機構要嚴格院內感染預防控制措施和職業暴露防護,切實落實預防醫源性傳播各項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定期開展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自查工作,嚴防院感和職業暴露事件發生。實施標準防護措施,建立職業暴露緊急處理預案。

        8.加強藥品供應保障。市衛生健康委協調藥監、醫保、經信等相關部門,密切關注丙肝抗病毒治療藥品的供應,遇發生短缺及時分類處置。加強丙肝抗病毒治療藥品的供應。市、區丙肝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及相關機構按照臨床需求和診療能力配備抗病毒治療藥品,加強藥品保障、管理和規范使用。市、區衛生健康委和醫療機構不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占比等為由影響丙肝抗病毒治療藥品的配備與使用,不得以此作為醫療機構和科室績效考核指標。推動建立藥品“雙通道”機制,支持患者持外配處方在相應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配藥。

        (三)

        健全監測預警和信息管理體系

        9.進一步健全我市丙肝哨點監測體系,確定市區哨點監測機構,明確專人做好哨點數據收集、管理和應用,按照規范開展監測工作,原始數據保存5年以上。市疾控中心牽頭制定我市丙肝診療能力評估方案和哨點監測方案,指導各區和哨點機構做好哨點監測工作,及時分析數據研判形勢。

        10.各區、各單位要加強丙肝患者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收集、管理與反饋的相關制度,落實各項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確保信息安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明確專人負責丙肝患者診斷、轉診、治療和隨訪相關信息填報工作。市區疾控中心要加大對各單位報送數據質控力度,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建立信息漏報調查制度和記錄。加強疫情形勢分析,及時提出丙肝防控措施建議。

        (四)

        進一步加強丙肝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

        11.各區要充分利用醫療機構、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門診、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等平臺,將丙肝防治知識納入日常宣傳教育內容,廣泛開展丙肝防治核心信息的宣傳,引導公眾樹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責任人”的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范、主動檢測和積極規范治療意識,消除對丙肝患者歧視。各醫療機構在開展丙肝檢測的同時為丙肝患者及其家屬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詢服務。市、區疾控中心組織開發制作各類丙肝防治宣傳、培訓材料,將丙肝培訓納入繼續教育內容。2025年和2030年市疾控中心組織開展全市大眾人群丙肝防治知曉率抽樣調查。

        三、監督考核

        衛生健康監督機構要依法加強對醫療美容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院內感染預防控制情況、疫情報告情況的監督執法,加大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力度。市衛生健康委將加大對各區消除丙肝公共衛生危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日常評估,督促落實重點任務,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附件一

        北京市丙肝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佑安醫院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

        北京協和醫院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北京清華長庚醫院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

        來源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編輯 胡德成

        流程編輯 嚴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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