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人,黑龍江省“兩病”門診費用支付比例將繼續提高
        2023-08-19 19:24:11    騰訊網

        19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現就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明確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財政補助標準。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640元。其中,享受均衡性轉移支付市縣,中央、省、市縣級財政分別負擔384元、179.20元、76.80元;非均衡性轉移支付市縣,中央、省、市縣級財政分別負擔384元、153.60元、102.4元。各統籌地區財政部門要將省級下撥的補助資金及時撥付至同級財政專戶,并將各級財政按規定標準負擔的補助資金于2023年11月底前撥付至同級財政專戶。

        個人繳費標準。城鄉居民醫保(含學生、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80元。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95元。

        加強參保管理

        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2024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

        待遇享受等待期。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的,享受財政補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集中繳費期外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90天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對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在90天內參保的新生兒,只繳納個人自付部分,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醫療救助資助參保對象、軍人退出現役當年、軍人退出現役當年隨軍未就業配偶、首年監獄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當年參加居民醫保實行全年動態參保,繳費不受集中繳費期限制,只繳納個人自付部分,不設待遇等待期,自繳費到賬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做好困難群體參保資助工作。要進一步鞏固提升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確保農村低收入人口、脫貧人口參保率達到99%以上。2024年繼續按政策規定對脫貧人口及其他醫療救助資助參保對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給予分類資助,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各統籌地區要落實《黑龍江省“十四五”醫療保險事業發展規劃》有關要求,逐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確保我省城鄉居民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70%以上。未達標市(地)要根據基金運行情況,認真測算分析,適度調整相關政策,逐步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標準調整到以下標準:

        一是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中的乙類費用的90%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二是參保人員在參保地市域內三級、二級(含執行二級醫療機構收費標準的縣域內三級醫療機構,以下同)、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不低于700元、400元、200元;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65%、8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0萬元。

        完善門診統籌待遇

        各市(地)要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按照強化共濟、合理分擔的原則,科學測算,合理設定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不低于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00元,一級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支付比例為70%、二級醫療機構為60%、三級醫療機構為50%。

        繼續提高“兩病”門診費用支付比例。2024年1月1日起,將“兩病”參保人員在一級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門診醫療費用支付比例分別提高到80%和70%,抓好門診“兩病”政策落實,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政策受益面,做到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政策培訓全覆蓋,切實將城鄉居民“兩病”政策宣傳到位、培訓到人。有條件的市(地)可逐步將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覆蓋范圍從高血壓、糖尿病擴大到心腦血管疾病。

        做好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工作

        持續推進國家組織藥品耗材集采在我省落地,積極參加省際聯盟開展藥品耗材帶量采購,有序開展集采協議期滿接續工作。加強集采落實精細化管理,持續推進平臺建設,不斷提升藥品耗材網采率。常態化監測集采藥品耗材采購進度,做好醫藥價格指數編制工作,開展掛網數據治理。做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做好年度調價評估和動態調整工作。

        加強醫藥服務管理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推進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探索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扎實推進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做好國家談判藥品落地動態監測。2023年12月31日前,要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電子處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統一、高效運轉、標準規范的處方流轉機制,推動省域內“雙通道”處方流轉電子化,提升談判藥品供應保障水平。按照《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要求,扎實推進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底不少于70%的統籌地區開展實際付費。加強門診支付方式改革和長期住院按床日付費政策研究。統籌做好“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有關工作。

        龍頭新聞·生活報 記者:王秋實

        關鍵詞: